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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 










工作职责

    

    1、负责学校团委、少先队全面工作,处理团委、少先队日常事务。主持召开团委会、团支部书会议,传达学校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,布置学校团委的工作任务。

    2、负责制定学校团队的计划工作,定期检查和总结,负责团队的表彰、奖励和惩处等工作。

    3、负责团籍和发展新团员,做好团费收缴和杂志的征订工作。

    4、积极参与学校常规管理,充分发挥各团支部、优秀团干、少先队和学生会干部主导作用,配合政教处做好维护学校秩序、班级纪律检查和值日工作。

    5、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,定期开展各种红色爱国活动。

    6、抓好学校学生社团组织组建设,积极指导社团开展各类活动,发挥社团在学生中的引领作用。

    7、指导教职工团支部的工作,积极开展各种青年教师团员活动,督促教职工团支部的组织生活正常进行。

    8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负责人

龙亚玲、林土乔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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